被資遣的時候,在網路上只有政府條文式的申請規定
很少看到有人經驗分享
難得自己也經歷過資遣,就把經驗寫下來給其他人參考
法規可能隨時會變,現在寫的是:2020年2月 所適用的規定
被資遣後,一定要拿到資遣費及「非自願離職證明」
勞動部有範本可參考,但公司要用自己的格式也可以
但一定要有以下幾個資訊,才能被認定為同等非自願離職書
∎被資遣人資訊:姓名、性別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日期、住址、電話、職稱、離職當月工資、離職日、離職原因
∎公司資訊: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、公司章
我這次有遇到一個問題,公司通知我被資遣後,要我隔天就不用來上班
但會給我20天預告工資,結果他資遣日寫通知資遣當天,這是不對的!!
舉例來說,
1/22:被通知資遣
2/11:被資遣日
就算公司叫你隔天就不用來,資遣日也必須是20天後喔!
這跟你會領到資遣費有關係,資遣費的算法也是要算到2/11日才對
資遣費的部分,金額可參考勞動部網站試算: https://calc.mol.gov.tw/ServerancePay/
※勞動契約終止日要填離職日,也就是「被宣告資遣的20天後」
前面有提到,公司給的文件有問題
連帶的資遣費算法也算錯,於是我跟公司提出疑問
結果公司恐嚇我,要找律師跟我談完才要給我錢
我很怕公司把我的錢扣著不給我,所以電話詢問勞動部
但得到很爛的答案,
勞動部:法規有規定公司必須支付資遣費,但對於支付期限沒有規定,這要看公司跟勞工怎麼談
我:如果他一直扣著,我不就永遠拿不到?
勞動部:對……還是你有需要的話,可以來申請勞資協商
唉~勞工有夠弱勢的,忙著要找新工作就夠煩了,還要為了這種小事上法院
法律該給多少就照規定給阿
所以大家要小心,「資遣費是沒有規定給付期限的,請自己去爭取」
若符合以下資格,離職日的隔天,就可以去申請失業認證 (離職當天是不能辦理的,一定要隔天之後)
請領資格:
∎申請前3年內要有勞保年資滿1年(正職勞保累積滿1年)
∎非自願離職單
∎有工作能力且有工作意願
請拿著「非自願離職書」、「存摺」、「身分證」,若有扶養家屬要加帶「戶口名簿」,帶著以上資料前往就業服務站申請補助
只有「就業服務站」可以辦理失業認定,「就業服務台」是沒辦法辦理的
請事先查好那些服務站可以辦理
就業服務站的人會影印你的非自願離職書,正本會還給你
存摺就是之後政府要給你失業補助時,要匯款的帳戶
我去之前有先打電話給就業站詢問是否要先預約,推薦大家可以一大早或下午剛上班13點去,人會比較少
去了之後,櫃台志工會先確認資料有無帶齊
然後請你填一些基本資料,以及上網看「台灣就業通」,找一個當天想開卡的工作
為你辦理手續的專員就是失業這段期間負責你的案件的輔導員
介紹卡開卡後就不能取消,必須mail寄履歷給公司
然後把mail畫面截圖,開卡七天內,將介紹卡跟截圖畫面列印後寄回就業站
介紹卡上面通常就勾「等候公司通知」,其他選項不要亂勾,可能會被認定是自己沒有就業意願 (除非公司有打來講什麼)
回家後,輔導員會再電話跟你約下次來開卡的日期
只有第一次開卡比較特別會打電話約時間,之後去開卡就會直接再跟你約下次來的時間
除了介紹卡外,還會給你一本失業手冊跟預約單,預約單上面會寫下次約的時間,所以每次去就業站都要帶預約單
大概申請一個月,失業認定成立後,就可以開始認真找工作了
如果剛申請完失業給付就找到工作的話,就沒就業獎金了
要過認定後,找到工作,並就職3個月(勞保投保3個月)才能領到就業獎金
當然,如果有不錯的工作就趕快去報到吧,不用執著這份獎金~
舉例來說
每月失業給付為前6個月投保薪資平均的六成
我資遣前六個月投保為3萬的話,每個月可領到1萬8千元
若我在第二個月找到工作,剩下4個月的補助金的一半就是就業獎金
1萬8千元*4個月/2= 3萬6千元
一旦介紹卡的企業錄取你的話,只有兩個情況你可以拒絕
1. 公司離你家30公里以上
→ 開卡的時候輔導員就會剔除這個條件了,不會讓你選擇這麼遠的公司
2. 薪資比每月領的補助金還少
→ 請參考上方試算,一般人月薪3萬的話,領到的補助金比基本薪資還低,公司薪水絕對不可能低於補助金
所以基本上你被錄取就不能說NO了
若你原本工作有3萬,新公司就算開2萬2你也只能去報到,不然就會被取消失業補助資格
有些人有自己的規劃,不想馬上就業,但又想領補助金
補助的用意是,支援「有工作意願」的人找工作期間有一點收入
所以你千萬不能讓就業站的人認定你不想工作
該投的履歷還是要投,該回去報到的時候要回去
但還是有人用一些方式讓企業不要錄取你
例如:把履歷做很爛、找高階主管的職缺降低錄取率、直接誠實跟公司說要領補助,請不要錄取我
但以上做法都有風險,因為就業站會打電話去介紹卡的公司詢問狀況
如果公司跟輔導員說:求職者說他要領補助不想來上班。那你就GG了
失業認定後,你可以選擇每個月回就業站報到,繼續求職
或是去上就業輔導的課,一樣可以領失業補助
但課程期間通常很長,大約都要3~5個月
想上的課也不是隨時開課
如果選擇上課,就要把3~5個月的課全部上完
上課期間若找到工作或是不想上課了
只要中斷課程都需補上學費。
失業認定後只要照著預約單的時間回去就業站報到就好
中間會穿插幾次的「就促研習」
我是選擇線上課程,家裡沒電腦的人可以請輔導員安排實體課程
線上課程很簡單,到「勞動力發展署全球資訊網」用「台灣就業通」的帳號密碼登入
選擇想上的課程,在線上看教學,累積到規定的時數即可。
以下我的申請作業時間給各位參考
2/21:前往就業站申請失業認定,開立1張介紹卡
2/28:掛號寄回介紹卡及mail履歷的截圖
3/6:失業認定成立,寄出補助金收據
3/23:失業給付金入帳
3/26:前往就業站再次開卡
4/6:提交自行求職紀錄 (104之類的網站,求職紀錄截圖列印),第二個月的失業認定成立,當場給你收據
之後都是一個月回去一次
大家有問題的話都可以留言詢問喔!
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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