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資遣的時候,在網路上只有政府條文式的申請規定

很少看到有人經驗分享

難得自己也經歷過資遣,就把經驗寫下來給其他人參考

就業保險給付申請流程.jpg

 

法規可能隨時會變,現在寫的是:2020年2月 所適用的規定

 

被資遣後,一定要拿到資遣費及「非自願離職證明」

勞動部有範本可參考,但公司要用自己的格式也可以

但一定要有以下幾個資訊,才能被認定為同等非自願離職書

∎被資遣人資訊:姓名、性別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日期、住址、電話、職稱、離職當月工資、離職日、離職原因

∎公司資訊:名稱、地址、電話、公司章

 

我這次有遇到一個問題,公司通知我被資遣後,要我隔天就不用來上班

但會給我20天預告工資,結果他資遣日寫通知資遣當天,這是不對的!!

舉例來說,

1/22:被通知資遣

2/11:被資遣日

就算公司叫你隔天就不用來,資遣日也必須是20天後喔!

這跟你會領到資遣費有關係,資遣費的算法也是要算到2/11日才對

資遣費的部分,金額可參考勞動部網站試算: https://calc.mol.gov.tw/ServerancePay/

※勞動契約終止日要填離職日,也就是「被宣告資遣的20天後」

 

前面有提到,公司給的文件有問題

連帶的資遣費算法也算錯,於是我跟公司提出疑問

結果公司恐嚇我,要找律師跟我談完才要給我錢

我很怕公司把我的錢扣著不給我,所以電話詢問勞動部

但得到很爛的答案,

勞動部:法規有規定公司必須支付資遣費,但對於支付期限沒有規定,這要看公司跟勞工怎麼談

我:如果他一直扣著,我不就永遠拿不到?

勞動部:對……還是你有需要的話,可以來申請勞資協商

唉~勞工有夠弱勢的,忙著要找新工作就夠煩了,還要為了這種小事上法院

法律該給多少就照規定給阿

所以大家要小心,「資遣費是沒有規定給付期限的,請自己去爭取」

 

若符合以下資格,離職日的隔天,就可以去申請失業認證 (離職當天是不能辦理的,一定要隔天之後)

請領資格:

∎申請前3年內要有勞保年資滿1年(正職勞保累積滿1年)

∎非自願離職單

∎有工作能力且有工作意願

 

請拿著「非自願離職書」、「存摺」、「身分證」,若有扶養家屬要加帶「戶口名簿」,帶著以上資料前往就業服務站申請補助

只有「就業服務」可以辦理失業認定,「就業服務」是沒辦法辦理的

請事先查好那些服務站可以辦理

就業服務站的人會影印你的非自願離職書,正本會還給你

存摺就是之後政府要給你失業補助時,要匯款的帳戶

 

我去之前有先打電話給就業站詢問是否要先預約,推薦大家可以一大早或下午剛上班13點去,人會比較少

去了之後,櫃台志工會先確認資料有無帶齊

然後請你填一些基本資料,以及上網看「台灣就業通」,找一個當天想開卡的工作

為你辦理手續的專員就是失業這段期間負責你的案件的輔導員

介紹卡開卡後就不能取消,必須mail寄履歷給公司

然後把mail畫面截圖,開卡七天內,將介紹卡跟截圖畫面列印後寄回就業站

介紹卡上面通常就勾「等候公司通知」,其他選項不要亂勾,可能會被認定是自己沒有就業意願 (除非公司有打來講什麼)

回家後,輔導員會再電話跟你約下次來開卡的日期

只有第一次開卡比較特別會打電話約時間,之後去開卡就會直接再跟你約下次來的時間

除了介紹卡外,還會給你一本失業手冊跟預約單,預約單上面會寫下次約的時間,所以每次去就業站都要帶預約單

 

大概申請一個月,失業認定成立後,就可以開始認真找工作了

如果剛申請完失業給付就找到工作的話,就沒就業獎金了

要過認定後,找到工作,並就職3個月(勞保投保3個月)才能領到就業獎金

當然,如果有不錯的工作就趕快去報到吧,不用執著這份獎金~

 

舉例來說

每月失業給付為前6個月投保薪資平均的六成

我資遣前六個月投保為3萬的話,每個月可領到1萬8千元

若我在第二個月找到工作,剩下4個月的補助金的一半就是就業獎金

1萬8千元*4個月/2= 3萬6千元

 

一旦介紹卡的企業錄取你的話,只有兩個情況你可以拒絕

1. 公司離你家30公里以上

→ 開卡的時候輔導員就會剔除這個條件了,不會讓你選擇這麼遠的公司

2. 薪資比每月領的補助金還少

→ 請參考上方試算,一般人月薪3萬的話,領到的補助金比基本薪資還低,公司薪水絕對不可能低於補助金

 

所以基本上你被錄取就不能說NO了

若你原本工作有3萬,新公司就算開2萬2你也只能去報到,不然就會被取消失業補助資格

有些人有自己的規劃,不想馬上就業,但又想領補助金

補助的用意是,支援「有工作意願」的人找工作期間有一點收入

所以你千萬不能讓就業站的人認定你不想工作

該投的履歷還是要投,該回去報到的時候要回去

但還是有人用一些方式讓企業不要錄取你

例如:把履歷做很爛、找高階主管的職缺降低錄取率、直接誠實跟公司說要領補助,請不要錄取我

但以上做法都有風險,因為就業站會打電話去介紹卡的公司詢問狀況

如果公司跟輔導員說:求職者說他要領補助不想來上班。那你就GG了

 

失業認定後,你可以選擇每個月回就業站報到,繼續求職

或是去上就業輔導的課,一樣可以領失業補助

但課程期間通常很長,大約都要3~5個月

想上的課也不是隨時開課

如果選擇上課,就要把3~5個月的課全部上完

上課期間若找到工作或是不想上課了

只要中斷課程都需補上學費。

 

失業認定後只要照著預約單的時間回去就業站報到就好

中間會穿插幾次的「就促研習」

我是選擇線上課程,家裡沒電腦的人可以請輔導員安排實體課程

線上課程很簡單,到「勞動力發展署全球資訊網」用「台灣就業通」的帳號密碼登入

選擇想上的課程,在線上看教學,累積到規定的時數即可。

 

以下我的申請作業時間給各位參考

2/21:前往就業站申請失業認定,開立1張介紹卡

2/28:掛號寄回介紹卡及mail履歷的截圖

3/6:失業認定成立,寄出補助金收據

3/23:失業給付金入帳

3/26:前往就業站再次開卡

4/6:提交自行求職紀錄 (104之類的網站,求職紀錄截圖列印),第二個月的失業認定成立,當場給你收據

之後都是一個月回去一次

 

大家有問題的話都可以留言詢問喔!

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~~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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